兒童圖書館為圖書館的一種類型,是社區與學校中兒童的學習、資訊與休閒中心,亦是國家發展圖書館事業與推動文化建設的基礎。
服務對象[ | ]
兒童圖書館的服務對象可分為學齡前與就學中兩大類,0-5歲為學齡前幼兒,就學中的可分為6-12的學齡兒童與初級中學兩個階段。
此外,兒童圖書館同時也為家長、教師、兒童文學研究與創作者及幼教工作者提供服務。
服務任務[ | ]
- 使範圍廣泛的、多元的藏書輕易可及
- 培養兒童自動自發享受閱讀的樂趣
- 輔導兒童選擇圖書資料
- 為學前兒童介紹書籍及其他媒體,使他們預先獲得學校的經驗
- 協助兒童全面發展其個別能力及適應社會環境的能力
- 養成兒童從小利用圖書館的習慣,並鼓勵其將來利用公共圖書館的資源,繼續終身學習
- 為兒童提供文化經驗
- 提供在學校圖書館中無法獲得的,補充學校計畫的資料
- 以不同的方法提供各種資料及服務,豐富兒童生活
- 與其他有關兒童福利機構,共同結合為該社區的社會教育力量
兒童圖書館的類型[ | ]
兒童圖書館可依照其所隸屬的組織而分為以下三類:
- 各級政府設置者:
- 公共圖書館兒童部門
- 公立兒童圖書館
- 私人設置者:
- 宗教團體設置者
- 工商企業設置者
- 民間團體設置者
- 小學圖書館:由公私立小學所設置者,可稱為小學圖書館,學校圖書資料中心(School Library Material Center)、教育資料中心、教學資料中心或教學媒體中心等;廣義而言應包括圖書室。
圖書資料選擇原則[ | ]
- 適合兒童身心發展與興趣
- 符合各階段兒童程度之需求
- 質量並重
- 各類均衡
- 蒐集鄉土資料
- 選擇有益教學,與各階段課程相關之資料
相关条目[ | ]
参考文献[ | ]
- 胡述兆總編輯(民84)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:頁915-917。台北市,漢美。
- 郭麗玲(民71)小學圖書館的選擇與採訪工作。社教系刊,10:105-117。
- 周均育(民90)兒童圖書館的經營與管理─以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兒童室為例。書苑季刊,50:頁10-22。
- 曾淑賢(民93)兒童圖書館員的專業知能與特質。台北市立圖書館館訊,21(4):頁71-87。